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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:暗影试笔 (第3/6页)
程知客那边,速度更快。「榆影」後巷挂出了第一块「不争店约」的牌,三家老字号照抄照挂。掌柜不是傻子:今夜熬汤烧火,明日有人肯替他们说话叫账,再不济,程知客的面子与魏县尊的官印也压在上头,这笔帐不亏。更快的是人心——有人看见了牌,便把自家的火盆抬到巷口:「喝一碗再走。」有人在门楣下写了两个字:「且住」。 那群灰衣人从屋檐下出来,见牌不拔自变,鼓不毁自正,一时间也不知是进是退。领头的极冷地笑了一声:「好一个不争。既不争,我们就给你们命案。」他递眼sE,两名同伴即刻朝清洁门转去,一手袖中藏针,一手袖中藏火,针要刺进汤棚孩子的背,火要点在门边的草蓆上——「火起,针落,人散,法毁」,这才是暗影司的笔法。 针到一半,忽然「当」地撞在了什麽上,碎成两截。那是一枚极薄的青白小印,正好立在孩子的背前一寸。凌樱不知何时已站在汤棚里,他没有看那两人一眼,只举印对众人沉声道:「此印在,汤不散。」一句话像把雨也按住了一瞬。火折子被柳烟从侧面一袖打入泥中,「嘶」地熄灭。两名灰衣人想退,被苏青荷拦在汤棚之外,剑未出鞘,她一句话更冷:「别把字写在孩子身上。」 灰衣领头人终於走出雨幕,抬手掀笠,露出一张极寻常的脸,寻常到你一转眼就会忘记。他看着凌樱,轻轻吐出四个字:「笔,还要试。」说完回身而去,走得b来时还幽。 魏县尊走到汤棚边,没有喝汤,先俯身把刚才被吓住的孩子抱起,拍了拍。孩子哭两声就停了,眼泪黏在米粒上——米粒热,是活人的热。魏县尊转头对凌樱拱手:「多谢。」凌樱摇头:「你守你的官,我守我的印;孩子守他的粥。这样就够了。」 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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