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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 (第1/1页)
我是一名撰写防弹CP文的同人写手,21对CP都写过,主要写柾泰长篇,长期在Instagram连载。 有一天我收到了来自BTS经纪公司的信函: 「你好,由於你的网路文章涉及田柾国与金泰亨的不实描写,严重侵害其人格权,你的行为已经触犯妨害名誉罪,因此本公司有权对你提出告诉,要求JiNg神赔偿。请於一周内亲自前往本公司V栋的76号会客室,会有专人与你洽谈後续处理事项,假如超过一周尚未谈妥和解事宜,将会交由法院判决。」 虽然写同人文这件事本身就处於法律的灰sE地带,但我从没想过自己真的会被告。 第一次写BTS同人文的时候,我也担心过法律问题,不过朋友打趣地说:「要是你写文写到被防弹告,那你就一Pa0而红了,到时候还会有很多人问你:要怎麽写文才会被他们告?」 根据经验与观察,多数的经纪公司都不会提告,原因是胜诉的利益不高,而且无助於改善公司与艺人的形象。 这次公司提告的目的,应该不是为了获得金钱赔偿,也并非有意把我们送进监狱,否则我们就再也无法花大钱购买专辑或周边了,无论结果如何都会是双输的局面。 我私下询问其他防弹同人文写手,有些人跟我一样被公司告了,有些人则逍遥法外。其中被告的多半是柾泰文手,我这才发觉信件中的最大疑点:明明防弹二十一对CP都有人写同人文,而且除了CP还有BG,甚至是多人运动的同人文都处处可见,为什麽公司只针对柾泰? 不过,这些都只是我在同温层取得的情报而已,实际情形还是要去一趟公司才能全盘了解。 住在偏远乡村的我,距离市区的经纪公司十分遥远,必须舟车劳顿三天三夜,搭客运转火车,再转乘捷运才好不容易踏进经纪公司前的广场。 我呆愣伫立在自动门口前,迟迟不敢进去公司里面。 「您就是柾泰文手对吧?」一名身穿黑sE连身裙的年轻nV子从我旁边走过,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。 「是的。」我的心跳开始不受控制,彷佛接下来会遭受严刑拷打。 「我是本公司的接待人员,请跟我来。」 我一路跟随着她的脚步,步上雍容华贵的红地毯,踏入金碧辉煌的电梯,走廊墙面上挂满了BTS各个时期的写真海报,如美术馆里的名画被良好保存与展示着。 最终我们走进V栋的76号会客室,里面坐满了与我相同处境的同人文手。 「你好,有座位的地方都可以坐。」讲台上的西装男子向我示意道。 我挑了个靠近门口的角落坐着,五分钟後讲台的投影幕缓缓垂下。 简报的主题是:「官方宣言:同人文注意事项」 「咳咳,大家好,首先我们要声明,本公司并不反对粉丝写防弹的同人文,但有些注意事项请你们务必遵守。」西装男子咳了几声之後开始说明。 「第一,各CP粉之间不许谩骂其他CP,或是辱骂其他团员。」男子表情凝重,表示自己不乐见忙内赖大三角的CP粉互相攻击。 「第二,写r0U文之前请熟读X知识,切勿以手指p0cHu,抑或描写彩sE的生殖器官。」投影幕上出现许多错误示范,惹得台下写手们一片譁然。 「第三,如果要写忙内田柾国的BG文,请出示身分证,证明写手已经成年。我们在网路上看过太多毁掉田柾国形象的BG文,但那些写手多半未成年,我们只能叮嘱其家长注意自己孩子的网路行为。」西装男子亲自设计了一个墓碑,希望田柾国的形象得以在同人文圈内安息。 「第四,田柾国与金泰亨并非恋人关系,请各位不要再幻想他们之间有任何暧昧情愫。」最後一项规范令人觉得莫名其妙,却也没有人敢吭声。 公司并没有要求文手们支付和解金,也没有要对簿公堂,只是要我们当场删除柾泰同人文。 虽然网路上的柾泰文已经被撤销,但我早就全部备份到云端了,自己想写想看随时都可以,公司也管不着。 就算不能发表到网路,柾泰文手之间也可以互相私讯,甚至是创立私密群组,自己圈地自萌。 我们都深知柾泰被经纪公司限制的事情,只是没想到这把火居然烧到了文手圈。 在众多文手的耳语之中,我听到非柾泰文手被告的原因并非撰写r0U文,而是文笔极差、散播错误X知识、为了自己的CP立场公然侮辱其他团员等原因。 当我如释重负,走出76号会客室,正要去搭电梯时,瞥见了田柾国本人躲在楼梯口的大门後方,小心翼翼地往我的方向招手。 我歪着头,指着自己的脸,以肢T语言询问:「你在叫我吗?」 田柾国点点头,我趁其他人都进电梯之後,蹑手蹑脚往楼梯口的方向走去。 楼梯间向来是空无一人,除非电梯故障,否则没有人愿意爬楼梯。 「虽然公司对你们下了警告,但我跟金泰亨需要你们文手的帮忙。」田柾国後背倚靠着灰白的墙面,背对窗外明亮的晴空,高挑的他为了与我视线交会而低下头来,在背光之下素颜的脸庞显得十分憔悴。 「柾泰文手那麽多,我也不是特别有名,您为什麽会找我?」 「因为我看过你写的柾泰文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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